对于中间检验和试验,修正案要求,如果晚于最后一次检验证书上记录的检验有效期进行,则应以5年检验和试验代替。
之前的规定允许在最后一次测试证书上记录的测试到期日之前或之后最多3个月进行中间检查和测试,然后由5年检查和测试取代。
该修正案适用于 RID-ADR 6.8 罐式集装箱。
然而,该组织表示,如果罐箱获得 RID-ADR 6.8 和联合国便携式储罐 6.7 的双重认证,则实际上,双重认证罐箱的检查和年检日期要求遵循 RID-ADR 6.8 允许的公差。
它补充说,如果罐箱仅获得 IMDG 6.7 和 RID-ADR 6.7 的批准,则法规不会发生变化。
ITCO 表示,主管当局可能偶尔会要求进行服务验证(ESV)。
ESV 可能包括检查,验证是否符合 RID-ADR 2023 6.8 监管要求。
当罐箱在第一个注册国投入使用时,主管当局可能偶尔会要求提供 ESV;以及注册国家/地区发生变更时。